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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受理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转载 龙门视窗2017/06/30 10:15:2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卫计局 作者:龙门视窗 9119 阅读 0 评论 9 点赞
根据龙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龙门县财政局、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申请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龙卫计[2017]89号)的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把我县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落到实处,以免出现漏报、错报、造假等现象,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2017625201775,逾期不再受理。
   
二、补助对象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补助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广东省户籍;

2.2012年12月31前离岗;

3.截至20121231,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

4.持有效的农村接生员和赤脚医生证明文件或相关证明资料。

     三、申请资料

     符合条件的可到辖区卫生院领取申请表格进行填报申请。

联系电话:7782070

龙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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