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规划龙华镇高沙村设计条件告知书(草案)公示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公告公示 / 正文

20161230173904_33900.jpg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规划龙华镇高沙村设计条件告知书(草案)公示

转载 龙门视窗2017/09/18 00:48:0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惠州日报 作者:龙门视窗 122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龙门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于2017年9月12日召开二0一七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龙华镇高沙村面积8436.81平方米土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草案),现公示如下:

会议同意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 (草案):总用地面积8436.8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停车位配建标准≥1个/100㎡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后退东边及西边河道不小于10米,其他后退用地界线不小于5米。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如无异议,我局将给予办理该地块相关规划手续。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新兴路12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2)7781215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龙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http://zwgk.longmen.gov.cn/5011/lmList.shtml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告栏龙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9月13日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