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靳 科 通讯员曾旭彪 张国锋)龙门县积极探索、创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实行优惠奖励,并就此专门制定了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明确,对农村计生户父母和子女在九年义务教育、就医、合作医疗、保险、招工招干、办理各种证照、技术培训等16个方面给予优惠和奖励。为全面实施这些优惠政策,该县纪检监察人员开展全程监督,对不执行的单位,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把执行16项优惠政策列入各单位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进行考核;将符合条件的计生户在村民小组张榜公布,还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真正让计生户得到实惠。 该县各职能部门还把落实优惠政策所需资金纳入预算,对资金投放较大、经费难以解决的部门,由县财政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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