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龙门温泉

·龙门农民画

现在位置:龙门视窗->龙门新闻->政府
县检察院建立向人大、政协通报制度
时间:2008-9-4 21:41:56 作者: 编辑: 【关闭

 

    

 一直以来,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监督工作,通过制定、下发《关于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监督的规定》和《关于加强同县政协联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的规定》,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和接受政协监督。

  据悉,检察院各科室队根据文件的要求,从今年9月份开始,每月5号之前都用书面或电子文档向办公室提交上月的工作情况。院办公室以此为依据,每月将本院的办案数字、队伍建设、专题活动、信息化开展、检务保障等情况汇总编印成月报向人大、政协机关进行通报。



来源:政府网
用户:
更多评论
您要为您所发的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留言:
验证码:
◆ 相关文章 ◆
◆ 编辑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