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耀龙 通讯员旋海峰)龙门县2008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巩固100%参合率的基础上,将开展分档筹资、分档补偿和特定门诊补偿工作。 分档筹资、分档补偿具体办法是:第一档筹资和补偿标准与2007年相同,个人出资每人每年为10元,补偿封顶线为1万元;第二档以村为单位参加,个人出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补偿封顶线是3万元。 龙门县明年拟将部分慢性病或大额门诊治疗费用列入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水平,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 2007年初,龙门县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建立了门诊补偿制度,按人均每年8元的标准,发放门诊补偿卡到户,方便参合农民在镇卫生院就诊使用。2007年,全县享受住院补偿的农民1.3万多人,补偿金额为1372万元;享受门诊补偿的农民3万多人,补偿金额30多万元。年度获报销补助金额达到1万元线的参合农民共有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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