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检察院公诉科及1名干警分别获得惠州市2005年~200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据了解,长期以来,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大力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做好批捕、起诉等工作,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和破坏经济秩序犯罪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积极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平安龙门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005年~2006年,县检察院共提起公诉149件223人,其中“两抢一盗”案件77件122人;一批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也被依法快捕快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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