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07年我县人民调解队伍培训工作顺利结束。全县505名人民调解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率100%,培训和实到人数为最多的一年。
为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维护社会稳定,我县十分注重加强对人民调解队伍的培训,通过优化队伍结构,提高人民调解队伍整体素质。此次培训工作是在党的十七大和县委“9•13”工作会议召开之后组织的一次全县性的人民调解队伍培训,十分及时、必要。2007年,全县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34件,调处成功1089件,成功率为96%。调处跨县区矛盾纠纷共29宗。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扎实做好今年人民调解队伍培训工作,我们做到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按照“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切实有效地组织人民调解队伍的培训工作,做到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确保了我县今年人民调解队伍培训工作圆满结束。我们的做法和体会是:
一、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组织严密。为搞好这次培训班,局长多次参与方案的制订,组织召开局务会议进行研究。方案上报后,得到了县领导的高度重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洪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振平分别作了批示,县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拨出专款支持,县府办以龙府办函[2007]226号文转发了培训班方案,使各乡镇政府明了方案中的培训对象、地点、组织方式等情况,为成功举办培训班打下了良好基础。举办培训班期间,分管基层工作的副局长带队到各乡镇督促指导司法所开展工作,另一名副局长也多次关心培训班的情况。各乡镇党委对举办培训班都十分重视,工作十分到位,分管政法的领导都亲自作动员讲话,各乡镇党政部门在场地和茶水供应等后勤工作上为培训班提供了保障,由于县镇步调一致,组织严密,使培训班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2、送法下乡,便民利民。按照方案,我们采用分期分批集中办班授课的形式,以提高能力为重点,因地制宜,邀请了市司法干警培训处的讲师,分赴全县各乡镇进行授课,既节约了培训人员来回的时间,又方便乡镇举办培训班的安排,使调解员走出家门就能接受较系统的培训。
3、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一是选好授课内容。做到既有统一的内容,又各有侧重。统一学习的内容是调解常用法律法规及技巧,结合各乡镇矛盾纠纷多发类型的特点,我们做到“因材施教”:对经济比较活跃、纠纷较多的乡镇,我们侧重讲解《土地法》、《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以及《村民组织法》;对于群众上访比较多的乡镇,我们则侧重讲解《信访条例》、《村务公开条例》和村民自治原则,以及山林,土地租赁、承包注意事项。由于授课内容比较适合培训人员的需求,加上老师讲课生动,条理清晰,通俗易懂,参加培训的人员都能较好地掌握所学知识,培训效果明显,调解员纷纷表示希望多办这样的培训班。
二、主要成效
1、培训人员的思想得到了加强。通过这次参加培训,镇村调解人员普遍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和地位,以及开展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从而增强了开展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增强了工作责任心。
2、培训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调解水平得到提高。通过老师授课,参加培训班的人员对《村民组织法》、《土地承包法》和《信访条例》以及《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乃至条文都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掌握了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
3、培训人员找到差距,明确了努力方向。通过学习,调解员普遍感到过去对专业知识重视不够,对依法调解认识较为肤浅,更多的调解员看到了自己与形势要求而存在的差距,从而明确了今后工作的方向,纷纷表示要抓好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做到学以致用,在调解员岗位上有所作为:一是正确处理村居委会与镇政府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二是积极有效地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三是依法依规完善山林土地承包租赁手续,减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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