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去年12月28日麻榨司法所办公楼的落成投入使用,至此,全县基层司法所全部完成办公用房建设任务,在全市6个县(区)中排名第2。我县10个司法所都是独立的办公楼,有7个建在镇府大院内,其余3个建在镇府旁,距离镇府不超过500米,总建筑面积1863.6平方米,平均每个所建筑面积186.4平方米。 从2004年起,我县就开始着手研究建设司法所办公楼规划,结合我县的实际,以龙田司法所办公楼建设为试点,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逐年铺开。 在加快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工作中,我们能按省、市的要求按时完成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任务,主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确保建设经费保障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工作,专门召开了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工作会议,切实解决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县10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累计投入资金160万元,省专项资金60万元,市配套资金60万元,县配套资金30万元,市司法局支持资金10万元,镇乡(街道办)无偿划拨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用地等。二是加强基层建设工作,确保基础建设领导到位。县局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领导小组,县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一级抓一级,县领导多次就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和基础设施等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掌握基层司法所建设情况,为迅速推进全县司法所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实质问题到位。为了加快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进度,县司法局班子成员定期联系帮扶司法所建设工作。在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中积极理顺各种关系,争取上级领导支持,使专项和配套资金早日落实;积极与各镇党委政府沟通,与发展改革局、规划建设局、国土局等单位沟通,使他们按法律、政策支持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四是善于总结典型,及时推广经验到位。2004年12月龙田司法所办公用房顺利竣工并投入使用,成为我县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示范点。之后我们及时对龙田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并在全县推广。召开现场会推广龙田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具体做法和成功经验,为其他司法所选址、设计等工作提供有力的指导。从2005年起,根据各镇的实际情况,对剩余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进行了全面的规划和部署,进一步加快了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进度。 2005年以来,我县10个基层司法所累计举办各类法制宣传教育159场次,协助党委、政府在村(居)委会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提供司法建议161多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4869人次,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902宗,刑释解教人员165人,办理法律援助466宗,合同见证732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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