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直将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依法治镇(乡、街道)工作作为依法治市的重点工作来抓。多年来,此项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开拓创新,“党员联系村务责任制”、“村(居)民小组议事规则”、“村(居)委会法律服务室”和“四民工作法”等许多典型经验在全市推广。目前,我市依法治镇(乡、街道)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基层干部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水平提高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增强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加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依法治镇(乡、街道)工作在基层结出累累硕果。
“四民工作法”让村民有“话事权”
2007年4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四民工作法”,就农村依法治理作出重要部署。“以前,村里的事村干部说了算,现在是村民说了算。”作为龙门县率先推行“四民工作法”的试点镇,永汉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张建民日前在谈到“四民工作法”推行后带来农村民主作风的转变时,有着深刻的体会。
张建民告诉记者,永汉镇有许多外地人承包山林和果林,以前村里事务都是村干部说了算。山林怎么承包,价钱怎么定,收入怎么开支,村民虽然很关心村里的经济发展和涉及到自身利益的事情,但往往只知道结果不知道过程,由此造成村民对村干部的误解增多。2005年8月,永汉镇率先在全县推行“四民工作法”。村里大小事情通过村民大会决定,村民有了“话事权”,疑虑消除了,对干部更加信任,村务工作得到村民的大力支持。“干部群众劲往一处使,事更好办,项目更好引进,社会更加稳定,经济发展也更快了。”张建民欣喜地告诉记者,去年下半年,该镇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喜人成绩,签订意向投资约100亿元,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村民因土地纠纷到省、市上访的事件。
普法教育增强群众法制观念
在推进依法治镇(乡、街道)工作中,我市农村(社区)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各地通过开展“一村一栏、一户一书、一季一课”普法活动和“法律下乡、法律进农家”、“送戏下乡”、“法律六进”等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政府依法行政,群众知法守法,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迎刃而解。
博罗县公庄镇就是做好了群众普法教育工作,顺利搬掉了工作中的“绊脚石”。2006年,公庄镇开展秋冬水利大整治,在整治公庄河时,需要清理河床两边农户种植的竹子。起初,由于村民对《水法》不了解,一些人出来阻拦清理工作,甚至要集体上访。公庄镇委、镇政府及时组织村民召开各种会议,耐心宣传《水法》有关知识,并讲解清理河道的重要意义。村民的法制意识得到提高,对政府的整治行动给予了理解和支持,后来不但不再阻拦,还自愿砍掉竹子,确保了公庄河整治工作的顺利完成。
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
在全市依法治镇(乡、街道)工作中,我市各镇(乡、街道)制订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将权力运行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有效规范了行政行为,提高了办事效率,扩大了基层民主。
博罗县石湾镇从1999年就开始推行政务公开,努力打造阳光政府。多年来,该镇不但坚持将有关规章制度、政策法规上墙公布,而且坚持每作出一项重大决策之前,都会组织召开镇人大代表和老干部座谈会,虚心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对农村税费改革情况、征地补偿政策落实情况和救灾募捐款使用情况等多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更是及时公开。
公庄镇在建设镇社会福利院时,通过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避免了政府建设工程项目的腐败问题。政府决策办事的透明度增加了,老百姓心里有了一本“明白账”,对政府的工作也更加支持了。 (记者彭红霞 通讯员肖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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