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来,县检察院把维护农民利益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办案、法律监督和日常工作中,立足检察职能改善和保障民生,为维护农村经济发展和保护农民权益保驾护航。
该院把打击刑事犯罪,服务新农村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严肃查办、重点查办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对农民群众影响最直接、最现实、最切身的“三最”案件。在去年查处的6件自侦案件中,有5件都是涉及到农民利益的“三最”案件。办案中,全院干警不断提升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宗旨意识和大局意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严查农民身边的职务犯罪的同时,主动配合相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两抢一盗、杀人、绑架等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依法快捕快诉,严厉打击,确保不枉不纵。
在实际工作中,该院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不断地创新工作机制,灵活工作方法,突出工作特色,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准确把握检察工作与解决“三最”问题的结合点,如按照县委生态立县的总体战略要求,从保护生态资源的角度出发,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等。通过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来促进我县农村的和谐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和谐、稳定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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