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文新,纪委副书记邵金水对我县48名新提拔和调整的公安系统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李文新在谈话中要求,新任的干部在新的领导岗位上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戒除“四种不良习气”,做到“四个正确对待”。 一戒“我行我素”的不良习气,正确对待自己;二戒“贪图小利”的市井习气,正确对待金钱;三戒“自我放任”的散漫习气,正确对待监督;四戒“铺张浪费”奢侈习气,正确对待节俭;二是要追求“做人、做官、做事”的统一,树立人民警察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三是要明确责任,忠于职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李文新强调,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要深刻认识到自己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自己肩上所承担的责任,自觉地把各项公安工作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体布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努力使思想观念、工作部署、工作方式更加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构建“和谐龙门”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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