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方税局始终坚持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为载体,把创建活动贯穿于实际工作中,投入了专项资金,优化机关及基层征收单位办税厅环境,增设服务设施,大大改善了基层单位的面貌,为干部职工和纳税人提供了一个优美舒适的办公、办税环境。
县地方税局以“优质服务、高效为民”为宗旨,优化纳税服务,建立了以纳税人服务中心为核心的纳税服务体系,通过设立咨询服务电话,设置台前服务等措施,采取编印宣传资料,利用税收宣传月及法制宣传日开展咨询活动,召开纳税人辅导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形式,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法规,有效地提高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同时,该局还以征管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创新征管方式,实行电脑化、网络化税收管理,推行社会化征收、网上报税等方便纳税人的举措,树立了地税诚信服务的新形象,在2007年被惠州市评为先进文明单位。
2006年——2007年,共组织税费收入3.56亿元,其中,地方税收收入2.37亿元,年均增长47%,组织征收社保费1.19亿元,年均增长26%,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财政保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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