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工商局经检大队根据12315投诉热线,成功查获一起销售定量包装重量不足水泥案件。
日前,县工商局经检大队接到“12315”转来王某投诉,声称其与水泥供应商购买了XX水泥厂销售的水泥44吨,水泥包装上标注净含量50千克/包,经过秤,每包水泥实际重量与包装上标注的50kg净含量相比,平均每包少了6.5公斤。
执法人员经过现场检测,并深入调查,证实该水泥厂为获取较高利润,不惜利用包装标识进行短斤少两的不法行为误导消费者。县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并责令当事人补偿消费者王某购买其水泥欠量部份的补偿款2000元。(经检大队刘珊香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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