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 吴国志) 到2010年,惠州全市现代信息服务业当年实现增加值52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3%以上,年均增长25%以上,规模和效益位居全省前列,符合条件的信息服务企业将享税收优惠。近日,记者从惠州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我市现代信息服务业的意见》(下称《意见》)中获悉上述信息。
三区为中翼带动三县两翼
根据《意见》,在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内,形成3个以上专业化产业园区,培育10家以上大型信息服务企业,打造一批著名信息服务商和知名品牌,初步形成以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为中翼,带动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东西两翼,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和相当规模的信息服务业聚集区,并辐射全市山区和其他农村地区。到2015年,基本建成与国际接轨的现代信息服务业体系,使现代信息服务业成为惠州市重要主导产业和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意见》提出,到2010年,惠州信息传输业和互联网增值服务业要实现总收入超过60亿元;数字内容产业要实现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计算机服务与软件业争取实现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并推动建立、重点扶持3~5家较大型的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企业。同时扶持符合一定条件的物流企业和物流配送企业,争取到2010年发展3~5家业务收入超亿元企业。同时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规则、标准和地方性法规政策的研究制订工作。到2010年,电子商务营业收入超5亿元。
惠城区率先实现宽带覆盖
根据《意见》,惠城区要率先实现无线宽带全覆盖,其他县、区的中心区、车站、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要加快实现无线宽带覆盖。加快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的双向数字化改造步伐,建成覆盖全市、能够全面提供高清互动多媒体信息服务的数字家庭主通道。积极推进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推动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在2010年前实现村村通光纤,提高信息进村入户能力。
将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
据悉,符合条件的信息服务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现代信息服务企业经认定为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从今年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国家规定,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根据《意见》,企业进行技术转让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