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农户每年交2元最高可获赔1万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农业生产 / 正文

20161230173904_33900.jpg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农户每年交2元最高可获赔1万

转载 2010/07/12 15:28:1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惠州日报 作者: 2602 阅读 0 评论 3 点赞

龙门县农民老王很高兴,今后每年只要交2元钱,房屋就可以获得最高限额1万元的保险赔付,抗击风灾雨灾等各种自然灾害有了保障。这得益于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惠州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工作方案》。

    县(区)财政全额补助五保户
    “广东地处沿海,台风等自然灾害对农民房屋影响比较大。现在农民不用担心了,政府部门帮助农民群众增强综合抗灾能力。”市金融办主任吕小敏说。
    据介绍,保险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保险实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虚拟)、以丰补歉、自负盈亏”。被保险人是全市范围内具有惠州市农村户籍的常住农户。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自有的、用于生活居住的房屋,包括主体建筑之内的所有房间,不包括附属于房屋外部或独立于房屋的围墙、院门、车库、厕所、禽畜间、柴草间、杂物间和单独的店面、作坊等建筑物。一户有多处房屋的,仅限投保一处常住房屋。
    据介绍,保险金额(即赔付额)为每户每年最高1万元,每户年保费8.3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4元,市、县(区)两级财政分别承担1.3元和1元,农户自负2元。我市财政部门按照实际缴交保费参保的农户与保险公司结算保费补助资金;农户不参保,政府不予补助;对没有实行集中供养的五保户和农村低保户等难以支付保费的困难农户,由县(区)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保险标的遭受火灾、爆炸、雷击等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倒塌或损毁,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是地震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吕小敏介绍,这些情形分别包括房屋两面以上墙壁倒塌;房屋屋顶坍塌;楼板坍塌;房屋其他主体结构损毁;无显性损毁,经有关部门鉴定后,应当整体拆除重建的。

    房屋遭损时农户应积极抢救
    据介绍,赔偿标准为保险房屋以自然间 (建筑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且高度不低于2.2米)为单位进行赔偿处理。如自然间建筑面积大于20平方米的,按每20平方米为一间计算,多余部分大于10平方米的按一间计算,小于10平方米的不计入。
    “保险房屋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时,保险人按房屋倒塌或损毁程度的等级确定赔偿金额。”吕小敏解释,倒塌或损毁分为Ⅰ级(指一般倒塌或损毁)、Ⅱ级(指较严重倒塌或损毁)和Ⅲ级(指严重倒塌或损毁)。具体界定标准为 《广东省政策性农村住房倒塌或损毁等级界定标准》。
    据介绍,Ⅰ级倒塌或损毁按每间自然间500元赔偿;Ⅱ级倒塌或损毁按每间自然间1000元赔偿;Ⅲ级倒塌或损毁按每间自然间2000元赔偿。如每户Ⅲ级倒塌或损毁的间数达到2间,则该2间赔偿标准为5000元。如每户Ⅲ级倒塌或损毁的间数达到3间以上,则每户按1万元赔偿。每户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1万元。
    吕小敏说,农户房屋遭受损失时,农户应当积极实施抢救,减少损失,同时保护现场,立即通过拨打保险人报案电话95518或其他方式告知保险人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并协助查勘。
    本报记者郑 娜 通讯员卢君坤

已有0人点赞
急聘工作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