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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将安装地磅堵塞偷逃税漏洞

转载 2010/07/12 21:59:5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惠州日报 作者: 309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昨日,参加市人大“代表统一活动日”龙门县财政经济小组活动的市人大代表,到龙门县视察当地资源税费征收情况,主要就当地矿产资源税费征管问题进行调研、视察。

  ■现状 矿产资源税费应征数额与实征数额差距大

  龙门县资源丰富,矿产资源排在全市首位。据统计,目前龙门县已发现的矿种近30种,其中高岭土、石灰石、砖粘土、建筑用花岗岩、大理石、矿泉水、地热(温泉)、铅锌矿蕴藏量较大。矿产资源税收已成为当地税费和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近年来,龙门县顺利引进“环球”、“光大”、“塔牌”等著名水泥品牌项目,这些与矿产资源开发息息相关的水泥行业在龙门县税费收入中占有很大比重,因此,矿产资源类企业的产业链效不容忽视,加强对矿产资源税费的合法征管也不容忽视。

  来自龙门县地方税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7月,龙门全县矿产资源税征收910万元,比去年同期的208万元增收702万元,增长337.5%。虽然龙门县矿产资源税收入取得大幅度增长,但应征数额与实征数额仍有很大差距。

  ■存在问题

  1、业户多,分布广,监管困难。龙门县幅员辽阔,个体经营经济业户多,分布广。多数资源开采企业地处偏僻山区,交通不便,监管困难,给税收管理工作带来困难。

  2、资源开采秩序混乱,无证开采屡禁不止,税收管理相对被动。基于客观地理原因与历史遗留问题,面对资源开采秩序混乱的现状,各相关职能部门难以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管理,无证勘查开采、私挖滥挖现场较严重。石矿、瓷土类业户多为无证户或临商户,管理难度较大。

  3、“作坊式”经营影响矿业资源业户的纳税管理。主要体现在:一是工艺简单,缺少评估参考数据;二是销售方企业不固定,收入情况难以核实;三是相当一部分业户少开发票或不开发票造成税款流失;四是流动性强,难以实施后续跟踪管理。

  4、工作职能制约下的监控缺位。龙门县相当一部分矿产资源发往外销,由于职责范围的制约,税务部门不具备上路执法权力,监控难度增大,导致部分税款的流失。

  5、私营矿主法制观念淡薄。尽管今年来龙门县一直致力于加强税法宣传,并多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但仍有不少私营矿主缺乏长远规划与依法纳税的观念,能躲就躲,能藏就藏,明拖暗抗,正常的税费秩序受到干扰。

  从长远发展来看,矿产品是不可再生资源,如何合理开发利用好龙门现有的矿产资源,使其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如何通过科学化、精细化的征管工作来强化资源类企业的税源管理,既达到矿产科学合理开采,又能为地方经济服务的“双赢”目的?

  ■代表意见 大力打击乱开滥采矿产资源不法行为

  刘树容代表

  首先,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措施,及时实施矿产资源整治办法,镇一级的基层政府特别要配合上级部门大胆抓、大胆管,协助上级部门把应征的矿产资源税费尽量征收上来,配合上级部门大力打击乱开滥采矿产资源的不法行为。其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多沟通协商,工商、国土资源、国税、地税、水利、林业等部门、单位和地方政府应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共同堵塞偷逃矿产资源税费的漏洞。再次,各相关部门要落实责任,下真功夫,出狠招,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规范管理制度,认真实施。

  叶荣辉代表

  龙门矿产资源的开发开采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不能盲目开采,要为子孙后代着想,这样才能管理好、利用好这些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对于矿产资源的税费征收问题,我认为应该依法依规征管税费,做到应收尽收。还要加大对无证经营、私自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既杜绝安全隐患,又有效保护矿产资源,确保应征税费如数缴纳。此外,政府部门一定要尽快出台措施,严厉打击超载、超重车辆非法运载矿产品等行为,因为这些车辆偷偷超载、超重运输矿产品,不仅造成应征税费流失,而且严重损毁通往龙门的金龙大道等公路主干线,影响很坏。

  ■部门、镇回应 实行县、镇、村3级比例分配制度堵塞税收漏洞

  龙门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大队长旋志豪

  今后,我们将根据市人大代表的建议,联合其他部门,共同打击私采矿产资源行为和偷逃税费行为。此外,今后在采矿权招标、拍卖过程中,将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督促竞得人与管理部门签订采矿权价款缴交合同,按合同规定、按进度缴交税费。同时,为防止超规模开采,造成采矿权价款和资源补偿费收取不足,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矿区路口安装地磅,实时掌握各矿场发运矿产资源数量,做到按实数收取税费。

  龙门县国家税务局副局长、总经济师郑伟雄

  今后我们将明确责任,落实分工,确保矿产资源税费整治活动不走过场,一抓到底。同时,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对责任人的打击整治从严从速,务求取得实效。

  龙门县平陵镇党委书记黄伟雄

  我们将结合实际情况,在矿区或运矿主干道设置地磅,对所有发运的石矿进行现场核重过磅,依法征收矿产资源税费。经初步测算,我镇需安装3台地磅。另外,为加强有效征管资源税费,我们请求实行县、镇、村3级比例分配制度,充分调动社会积极性,增加税收,想方设法堵塞税收漏洞。

  龙门县地派镇镇长钟建华

  我们将加强监控,坚决取缔无证开采,杜绝盗挖现象。镇领导班子将包点负责,抽出精干力量,对辖区内的所有采矿点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无证开采点,将会同县有关职能部门坚持予以取缔;对盗采者给予重罚,以维护我镇矿产资源科学、合法、有序开采,确保资源税费应收尽收。(记者邹壮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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