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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陈建清)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龙门县决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9日至10日。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公开选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培训、笔试、面试、组织体检、择优聘用、签订协议。报名条件为2010年毕业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国家统招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2007年至2009年毕业于全国重点大学现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全国重点大学按2002年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重点大学名录确定)。以上毕业生均须是龙门籍生源(入读大学前具有龙门县户籍、父母现户籍在龙门县或在龙门县工作或生活20年以上)。
被聘用者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享受县直事业单位在职同级干部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并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安排到各乡镇(街道、区)、县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同时,被聘用者须签订服务5年的协议书,5年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考取公务员及研究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