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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
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刘耀龙 通讯员李秀颜)记者从龙门县日前召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获悉,2011年,该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率要达到100%。
会议指出,2011年,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为258361人,参保缴费时间为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是本县除已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之外的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居民,以及因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国有、集体企业在职员工。居民医保以家庭为单位缴费,各参保家庭可自选A档或B档缴费档次,其中A档为每人每年30元,B档为每人每年150元。
据了解,参保居民按常住地就近选择一家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本人或家庭成员的门诊首诊医疗机构。参加A档居民医保的,每年可享受门诊医药保险费报销300元,住院报销最高限额为8万元;参加B档的,每年可享受门诊医药保险费报销600元,住院报销最高限额为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