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县工商局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到乡村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政府机关 / 正文

20161230173904_33900.jpg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县工商局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到乡村

转载 2010/11/26 13:36:2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愉悦龙门网 作者:县工商局 169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日,龙门县工商局消委会为了更好地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营造良好的农村消费环境,在10月份举办“一会两站”负责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习培训班后,又在龙城街道甘香村委会举办一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习培训班,有20多名村长参加了此次培训。 
                
    此次培训由县消委会秘书长张伟豪授课,他重点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消费者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消费争议的解决途径等内容进行讲授。同时,还结合我县消费维权事例和多年工作经验体会,对消费争议的证物、维权技巧等作了深入浅出的分析讲解。

    参加学习培训班的20多名村长反响强烈,纷纷发言,并要求多举办这类学习培训班,进而到村里进行宣讲,让村民了解更多的消费权益保护知识。

    此次培训拉开了龙门县消委会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乡村活动的序幕,学习培训正式向全县普开。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