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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县纪委部门获悉,我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全县共查处违规金额16.29万元,并促进了“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形成。
我县自今年7月初开始,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有关部门联合组成了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组织领导网络。同时,通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协调,对“小金库”治理工作进行了客观全面的专题报道,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与此同时,还畅通了举报的渠道,公开了举报电话及举报信箱,广泛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在发现查处“小金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另外,积极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调研工作,查找“小金库”问题存在的根源,提出了治理举措,促进了“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形成。
据介绍,在“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我县继续把自查自纠作为推动工作的着力点,并贯穿于整个治理工作的始终。截至9月8日,全县62户国有企业及64户社会团体全部开展了自查自纠,自查面达到100%。此外,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结合会计法执法检查,以及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创新治理工作模式,采用执行承诺制和公示制的办法,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了重点检查。截至11月15日,全县共重点检查了国有企业21户,社团9户。
据了解,在今年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全县共查处了违规金额16.29万元。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已依据有关规定,责成违规相关单位将涉及的违规资金并入其法定财务帐内;责成有关企业立即停止未经银行核算、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和办公费用等不规范行为,并对个别部门私设“小金库”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 (姚志玲 何顺业 赖锦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