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县民政局喜获 “2010年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荣誉称号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其它资讯 / 正文

20161230173904_33900.jpg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县民政局喜获 “2010年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荣誉称号

转载 2010/12/24 13:20:2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愉悦龙门网 作者:县民政局 张敬辉 169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期,国家民政部在“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十一五’总结会”上,正式下发“民发[2010]154号”文件,决定授予龙门县民政局等单位为“2010年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荣誉称号。

     龙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于2003年10月1日实行集中登记以来,共办理国内、港澳台和涉外各类婚姻登记3万多对。

       自民政部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以来,我县婚姻登记工作严格执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坚持以 “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高规格、高标准全面完成了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2009年,我县婚姻登记处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筹措投入建设资金60多万元,进行改扩建装修,并于2010年3月30日正式投入使用,结束了原来婚姻登记处条件差,办公场所面积小、档次低、布置不合理及没有专门档案室等问题,使我县婚姻登记工作整体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