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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起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转载 2010/12/24 13:21:3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愉悦龙门网 作者:县新闻中心 沈知尚 2336 阅读 0 评论 2 点赞

龙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工作汇报会现场。

市督导组成员到平陵中心医院检查。

市督导组检查的各项资料。

    近日,记者从龙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工作汇报会上获悉,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12月20日起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与此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就我县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工作,12月23日,市卫生局副局长邝文率有关人员组成督导组到我县检查督导。督导组成员分别到了县卫生局和平陵镇、龙江镇等地的卫生院,通过现场检查实施情况、查阅相关数据库和资料、听取汇报等方法,详细了解了我县相关工作的实施情况。

    县委副书记、县长林洪表示,医改工作是一项惠及广大老百姓的民心工程。开展工作以来,我县投入了大量的人、心、物、力和资金,全力以赴地落实这项民心工程。他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做好医改工作,根据督导组指出的要求对不足之处做好整改,并做好迎接省考核的准备工作。

    “从今天的检查结果来看,目前龙门县所做的医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效,对龙门来说,确实不容易。”邝文在汇报会上反馈检查意见时表示。他指出,我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工作表现出领导有力、措施有力、实施有力的明显特点,能够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按照省市要求有条不紊地把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取得显著的成效。希望我县能够保持目前的优势和势头,在体制和机制上不断推进医改工作,做出特色、形成亮点。

    副县长林炳强汇报了我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工作情况。

    汇报表示,从12月16日起,我县16间基层医疗机构已全部停止非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工作,并对药库和药房进行盘点清算,对电脑收费系统进行调整,逐步清理非基本药物,采购充实国家基本药物品种,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比例均达到70%以上。12月20日开始,全县的基层医疗机构已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取消基本药物15%的加成,实现零差率销售。与此同时,这551种基本药物全部列入基本医疗保险甲类药报销范围,且高于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的10%。其他医疗综合改革方面,强化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据了解,我县共划拨了补偿资金475540元,用于保障实施基本药物制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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