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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进对我县林业建设情况的了解,并交流学习我县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简称林改)方面的成功经验,4月22日,新兴县副县长米明福率该县林业部门业务骨干到我县进行考察活动。副县长谢月明,县府办和县林业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交流座谈会。
“近年来,龙门县林业建设工作取得了骄人成绩,尤其在林改相关配套改革方面,更是亮点纷呈。”米明福表示,此次带领新兴县林业部门业务骨干到龙门考察,希望通过互动交流,学习借鉴龙门在林业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他感言,龙门县在推动林业建设和生态保护工作上,力度大,措施到位,而且惠民成效凸显,此行对“愉悦龙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谢月明向米明福一行介绍了我县林业工作基本情况。他指出,我县的林业工作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生态经济特色县、打造珠三角生态花园战略部署展开。在推进林业改革工作中,我县通过体改先行,极大地激发了林业队伍干事创业的活力,并积极创新举措,把先行示范点的林改工作过程制作成林改DVD教材片,有效提升了林改的规范性和效率。同时,注重还利还权于民,促进林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下来我县还将以发展油茶产业为契机,打造靓丽林业生态景观。
与会人员还就林改工作中如何解决林地所有权纠纷、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发放、林业站管理体制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并考察了分塔山森林公园建设情况。
据悉,我县林改工作得到了国家和省、市的充分肯定,省林改办专门印发了《关于转发龙门县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在全省各地进行推广,在2010年底召开的全省林改工作座谈会上,我县作为全省5个林改先进县区之一作了典型发言。
据了解,我县根据林改相关规定取消了维简费、增值税等林业税费,预计每年可为农民减轻负担至少300多万元。在林地流转方面,林改后林地租金上升每年可使农民增收2230万元以上。另外,全县56个面积达18万亩的联办林场已有48个联办林场归还村民经营,实现还利于民7500多万元。据不完全统计,通过林改直接带动全县农民增收达2.21亿元,人均增收910多元。全县上下形成了“林兴民富、生态良好、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可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