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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反贪局今年上半年查办矿资源领域贿赂系列案件取得的成果,得到了龙门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并且得到了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的高度评价。在市院反贪局编发的《办案一线》2011年第4期发表了题为《以办案促和谐 实现办案效多元统一》,副标题为《龙门县检察院查办矿产资源领域贿赂系列案件》的文章,对该院取得的成绩及经验做法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今年上半年,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专项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成功查办该领域的行受贿系列案件,共立案3件4人,有力地遏制了龙门当地滥采、盗采矿产资源的现象,减少了采矿主逃税、漏税的情形,挽回经济损失600多万元,促使增收税款200万元。该院通过查处涉矿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少数典型,来教育大多数,达到了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的效果,防止了国家资源的流失,清除了因非法采矿引发的社会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