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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表决事项落实率98%

转载 2011/07/14 23:39:3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愉悦龙门网 作者:惠州日报 142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外来工在龙江镇“外来工之家”咨询。 本报记者谢 磊 通讯员梁永新 摄

    近段时间以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成为各界关注的话题。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断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龙门是摆在龙门县委、县政府面前的重要任务。其实,早在2005年,龙门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就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几年过去了,龙门在社会管理创新领域有了自己的亮点——— 开创“四民主工作法”、成立“外来工之家”、建立“农户诚信守法档案管理制度”……幸福龙门建设就是在这些社会管理创新的亮点里孕育。

外来工之家
全方位服务外来人员帮助解决实际难题

 

    “以前碰到纠纷,或者遇到自己的利益被侵犯,我首先想到的是自己解决。有了‘外来工之家’后,碰到问题直接在‘家’里解决。”日前,在龙门县龙江镇打工的外来工谭仕荣告诉记者,“外来工之家”使他们这些外地人在龙江镇打工创业安心多了。据了解,“外来工之家”有众多职能,包括接待外来工的来信来访,调解劳资纠纷,协调解决外来工之间的利益冲突、外来工与本地村民之间的矛盾以及帮助解决找工、看病、子女上学等方面的困难等。对政府部门干部服务不满意,也可以向“外来工之家”反映。

    2008年6月,龙门县在龙江镇试点建立全市首家“外来工之家”,全方位服务外来人员,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难题,受到外来工欢迎。成立3年多以来,该镇成功调解处理26宗外来工劳务纠纷事件,帮助外来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多件。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大幅下降。去年5月,省社调队到该镇进村入户作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该镇村民与外来工对社会和谐满意度达99.6%,为全省最高。目前“外来工之家”最主要的工作还集中在了解掌握动态情况、解决纠纷方面。根据龙江镇相关负责人设想,“外来工之家”的服务项目还会增加,包括设立老乡帮扶基金,为有特殊困难的外来工提供救助;发动更多外来工参与,逢年过节开展慰问,组织文娱活动;开展法律宣传、计生政策宣传以及为外来工免费培训技能、检查身体等。

农户诚信守法档案管理
为196个村民小组6000多农户建案

    “我们村民小组建立了一个诚信档案,年终镇委、镇政府对村民小组完成各项指标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时,会在贷款、低保照顾、困难补贴、智力扶贫等方面优先考虑诚信守法星级户,这样就避免了许多纠纷。”龙田镇旧梁村是该镇农户诚信守法档案管理制度实施示范点,旧梁村民小组村民梁耀新对记者说,他是诚信守法星级户。凡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违反计划生育、殡葬改革、安全生产、信访条例的农户,都不能列入诚信守法服务星级户。

    龙田镇党委书记廖志华告诉记者,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2009年,龙田在全县率先推行农户诚信守法档案管理制度,以农户为单位,一户立一档,一村民小组归一档,一村建一档。目前,该镇在14个村196个村民小组6000多农户中推行该制度。据介绍,征信对象包括试点辖区所有农户。按守信受益的原则,对信用评估级别较高的个人,符合入党提干、参军条件的,优先考虑;个人创业经办企业的,在政策和资金上优先给予扶持。经过近2年的工作实践,实施农户诚信守法档案管理制度取得了初步工作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村民法律素质的提高,村风民风明显好转,知礼诚信风气逐步形成,龙田镇也因此获得了 “省五个好党委”、“省刑释解教先进单位”、“市依法治镇工作先进单位”、“县信访工作最佳乡镇”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四级综治信访网络平台
受理案件1163宗办结率达94.6%

    “群众有事,接报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这是龙城街道林村村干部给村民许下的庄严承诺。从1995年至今,林村村干部24小时群众服务制已经坚持16年。“村干部就是百姓的服务员,我们24小时都开着手机,只要村民一个电话,哪怕是半夜我们也会赶过去。”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林绍忠告诉记者,村民之间的纠纷看似小事,但是如果不及时处理,很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因此,村干部许下这样的承诺,尽可能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在今年龙门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表彰大会上,龙门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志晖对林村这一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要大力宣传和推广。

    据了解,龙门县建立和完善县、镇、村、村民小组四级维稳中心,将素质高、能力强、经验足的人员充实到维稳一线,把基层的维稳力量集中起来,高效运作,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目前四级综治信访大网络已建成,在全县做到“网络全覆盖、资源全整合、社会全参与”,初步收到“大网络创大稳定、大稳定促大发展”的成效。四级平台运作以来,共受理案件1163宗,办结1101宗,办结率达94.6%,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6.6%。

四民主工作法
村里事情“村民提村民定村民办村民管”

    村里的114亩集体土地能不能出让,用于旅游开发?在永汉镇油田村村委会的会议室里,该村40多名党员进行了热烈讨论,最后全票通过审议。这是日前的一个上午,该村用“四民主工作法”讨论村里重大事项的一幕。

    民主提事、民主议事、民主理事、民主监事的“四民主工作法”改变了过去村干部靠命令开展工作的方式,使以往村里事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得到遏制,真正实现了村里的事情 “村民提”、“村民定”、“村民办”、“村民管”。据龙门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我国民主化进程和基层民主的推进,农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利益诉求不断增多。然而,与此不相适应的是,不少地方党委和政府在推进乡村民主进程中,普遍存在重选举、轻治理的现象,民主选举一旦完成,就忽视了对村干部日常施政的监督,导致一些基层干部由于工作方法简单、办事不力、处事不公,造成群众不满。

    如何在选举民主基础上,保障日常民主,落实好基层群众的民主权利?2005年4月,龙门县选择经济落后、基层矛盾多、干群关系紧张的永汉镇马星村开展 “四民主工作法”试点。“过去,事关全体村民利益的大小村务都由几名村干部说了算,村民既不知情,更无权参与。结果由于利益原因导致信访高发。‘四民主工作法’试点一年多后,马星村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该村委会相关负责人欣慰地说,如今,马星村已由过去的 “上访村”、“人治村”、“贫困村”、“后进村”变成了“和谐村”、“法治村”、“富裕村”、“先进村”。

    2007年4月,“四民主工作法”在惠州全市推广,2010年1月,“四民主工作法”在广东全省推广。目前,全县155个行政村运用 “四民主工作法”表决事项落实率达98%。

本报记者谢 磊 特约通讯员陈建清 刘耀龙 通讯员林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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