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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市检查组到我县检查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据了解,2009年7月1至2011年6月30日药品专项整治期间,我县共进行药品监督性抽检121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9批次,合格率达92.6%。我县此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考核综合得分为97分,考核结果为优秀。
市检查组到现场检查了人民医院、泰康药行,随后参加了龙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迎检评估会,参会成员还有副县长林炳强,相关单位负责人,医药企业代表。
会上,林炳强汇报了我县药品专项整治两年以来的工作成果,并强调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提高行业自律水平;继续强化日常监督,重点监管好国家基本药物,加强农村地区的药品安全监督,惠及广大群众;继续强化专项整治,加大药品违法广告的查处,切实维护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市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也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希望县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医药产业的扶持力度,通过政策扶持和技术创新,将我县的医药产业做大做强;勉励各个职能部门,要继续保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建立药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据悉,自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我县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深入、旨在治本”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督,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及违规使用处方药行为。截止目前,我县共立案查处26宗,其中经营假劣药品案16宗,未凭处方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制剂药品案6宗,无证经营药品案2宗,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1宗,非药品冒充药品案1宗,总涉案货值1.03万元,罚款2.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