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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23 日 ,龙门县人民法院与龙江镇人民政府共同举办“龙江镇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龙江镇政府驻村干部、村(居)委全体干部、村小组组长及村人民调解员等共 300 多人参加培训班。
在培训班上县法院副院长张 淦 如作培训班的致辞,并指出人民调解员要在四方面不断下功夫: 1. 听功,通过耐心听的过程全面了解纠纷的原因,过程和当事人心声 ;2. 问功,通过有策略,贴近心坎的“问”以打消不信任心理,便于全面了解事实真相 ;3. 记功,记录是调解工作奠定基础的关键环节; 4. 答功,答复是人民调解员的内功,答复必须是正确、恰当、公正。
立案庭庭长邓秀芳,给参加培训的人员上了一堂精彩的业务培训课。她从人民调解的定义、调解原则以及调解范围、调解技巧、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之间的关系等内容,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专项辅导,并结合办案实际,针对农村中常见的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婚姻纠纷等问题作了深入的分析与讲解,使参加培训的人民调解员深受启发。
最后,龙江镇党委书记何伟康认为县法院到基层开展培训班,送法下乡的做法意义重大,并对基层人民调解员提出要求:办理每一件民事纠纷过程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诚取信,执法为民,做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复杂的纠纷不出乡。通过此次专业的培训使龙江镇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构建和谐、幸福龙江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