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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方法》和《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保证我镇城乡居民和职工人人享有医疗保障。11月2日,镇政府召开2012年度城乡两项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推进会,部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工作。
永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金明参加了会议。他强调,抓紧抓好明年基本医疗保险各项工作,事关全镇改革、发展大局的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切实惠民的“民心工程”。他指出,居民医保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明确责任,迅速行动,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指导,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让全镇人民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会议对我镇启动201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安排,201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为2011年10月25日至2011年11月25日。城乡居民医保以家庭为单位办理,可选择两个缴费档次:A档每人每年30元,每年可享受门诊医药费报销300元,住院最高可报销10万元;B档每人每年150元,每年可享受门诊医药费报销600元,住院最高可报销13万元。
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属城镇户籍的居民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属农村户籍的居民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
永汉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小如传达了10月28日全县城乡两项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今年1至10月我镇医疗保险报销情况,并对开展2012年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副镇长陈树忠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