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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陵工商所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猪肉市场监管

转载 2011/11/17 10:13:5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愉悦龙门网 作者:平陵工商所 阮小兵 96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今年“瘦肉精”猪肉流入市场事件,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威胁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对此,平陵工商所强化“四项”措施,严厉查处市场上销售“瘦肉精”、“死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的违法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落实。该所把加强猪肉市场管理工作作为当前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二、认真落实猪肉市场监管的各项措施。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猪肉市场准入管理制度,以检疫准入为核心,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二是实行“场厂挂钩”制度。对猪肉销售必须实行“场厂挂钩”制度,从事猪肉销售的市场、必须从合法规范的生猪屠宰企业进货,非法屠宰的生猪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

    三、集中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猪肉经营者的违法行为。我所迅速组织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猪肉市场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一是严厉查处“瘦肉精”、死猪肉、和注水肉等不合格肉流入市场的行为。二是严厉查处销售、使用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产品。三是严厉查处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四是严厉查处无照经营猪肉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管理合力。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与畜牧、商务、卫生、质监等部门沟通信息、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履行职责,促进猪肉正常流通,保障市场供给,维护市场稳定,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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