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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我县召开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编制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班。会议指出,根据国家林业局要求,省级规划编制工作于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我县176632.5万公顷的林地规划编制工作必须于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林地档案管理数据库建设于2012年底完成。
会议传达了国家、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部署了我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为我县今后的林地保护利用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和技术支持。会上,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院长战国强对开展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作了详细介绍。与会人员还参加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外业调查业务培训。
据悉,7月25日,国务院正式批复的《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是首次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我国第一个中长期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指导我国未来十年林地保护和利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此次我县林地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包括,一是落实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提出的战略目标和要求,将本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林地和依法可用于林地发展的其他土地,分解到乡镇(场)、街道办、管委会并落实到山头地块,确定林地保护等级和质量等级;二是明确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三是加强对我县行政辖区内林地保护利用的宏观调控;四是推进我县林地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五是指导我县林地保护利用的协调和管理;六是建立健全科学的林地保护利用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