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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我县食品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和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龙门县工商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突出。
一是通过落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机制,将食品监管工作的重心下移,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五结合”模式,即“工商所与经营户和信用分类监管相结合、市场监管网格责任人与市场巡查相结合、食品安全监管与经营者建立,落实自律制度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食品安全预警应急处置相结合、教育警示与加大食品安全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倒查制度相结合,有效地发挥工商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二是开展清理和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县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各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对发现无证照等从事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坚决予以查处和取缔。
三是开展对食品经营户履行进货检查验收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对辖区内集贸市场、超市的食品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在经营者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从进货、仓储、销售到退市的各个环节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其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责任。
四是全面推广使用散装食品来源提示卡。统一对散装食品特别是土特产食品标识进行规范,在散装食品来源提示卡中注明食品品种、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来源门店、食品来源地址、电话等信息,进一步规范了散装食品市场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无合法来源食品进入市场。
五是开展对食品经营的产品质量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应有而无QS标志和其他不符合食品标准等违法行为;加大食品检测力度,不断加强对市场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的检查力度,一经发现不合格食品,坚决退市,及时消除隐患。
截至12月初,龙门县工商局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整治中共出执法人员2942人次,车辆713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4678户次,抽检米面制品、土特产、食用油等食品17批次,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单张800多份,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6份,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0宗,罚没入库8.13万元,没收并销毁不合格食品172公斤,销毁不合格奶粉18.9公斤, 私宰肉38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