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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耕地总面积33.63万亩 超额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

转载 2012/03/21 16:59:1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愉悦龙门网 作者:县新闻中心 吴晋翔 171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3月20日,由市国土、监察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到我县检查2011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副县长古慧平,县国土、发改、财政等部门负责人陪同了检查。据了解,2011年,我县耕地总面积33.63万亩,其中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31.64万亩,对照市政府下达的我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分别超额1.23万亩和0.73万亩。

    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阅材料、现场抽查等方式对我县节约用地、“三旧”改造、土地执法监察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在汇报会上,古慧平向检查组一行对我县2011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了汇报。

    据介绍,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的方针政策,全面完成了各项耕地指标考核任务。对县内基本农田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委任镇长、村长、村民小组长为所辖区耕地保护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2011年共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2078份,将全县33.63万亩耕地列入长期严格保护范围。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213个。同时,我县通过“三旧”改造达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截止目前已编制完成3个“三旧”改造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我县还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2011年度全县动态巡查发现违法用地90宗,制止处理83宗,立案7宗,全部查处结案。

    检查组认为,我县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位,责任体系健全,圆满完成了市下达的保护指标。相关台帐管理规范,耕地保护档案、图表册一致,在违法占地上查处力度大,土地法律法规宣传到位,使得全民保护耕地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检查组一致通过检查验收。

    检查组要求,下来要按照此次检查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关资料,规范基本农田保护标识,确保顺利通过上级检查。同时要结合龙门实际积极探索,找出一条耕地保护好的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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