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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0%

转载 2012/05/08 11:43:2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愉悦龙门网 作者:《新龙门增刊》 苏丽萍 170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09年以来,市民的生活中多了一个常见的关键词——医改。我县3年医改工作推出了提高医保报销比例,统一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费,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等多项惠民新措施,致力推进我县基层医疗机构回归公益,有效缓解市民普遍反映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部分药品降幅超过40%

    医改的其中一个重点是实施基本药品的制度,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这一措施切断了“以药补医”机制的链条,减轻了市民就医负担。
  
    从去年8月起,我县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药品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统一支付药款。这有效地杜绝了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在降低药品价格的同时,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供应及时。

    自国家药品基本制度实施以来,我县药物实际销售价格、人均住院费用明显降低。与实施前相比,每月的实际业务收入下降比例达到15%左右,部分药品降幅甚至超过40%,其中,常用的0.75ml西力欣注射液由20元降至6元,50ml心脉注射液由80元降至47.8元。

28.96万人参加居民医保
  
    过去3年,我县居民医保参保人数稳步提高,截至2011年底,全县参加居民医保28.96万人,参加职工医保2.43万人,进一步扩大了我县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覆盖面,向全民医保的目标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此外,我县还进一步提高了医保报销比例。其中,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均达到70%。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万元,职工医保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6万元。此外,我县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将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和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报销范围,为“病有所医”提供了政策保障。

村卫生站覆盖率100%
  
    全县155个行政村内的卫生站已全部建成、挂牌投入使用,实现“每村一站”。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让城镇和农村的市民均能方便地享受到公共医疗服务,并逐步做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目前,我县还推行了镇村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乡镇卫生院对辖区村卫生站人员、业务、财务、药械的统一管理,保障村卫生站的医疗水平。
  
    医改以来,超过95%农村孕产妇选择住院分娩。去年5月,我县还启动乡镇卫生院(社区)产科标准化改造工作,截至今年4月,共投入100万多元完成麻榨、龙潭等13间产科标准化改造。
  
    此外,我县还致力于建立和完善县域内农村急救体系。现已初步建立起覆盖全县农村医疗急救网络,将全县乡镇卫生院纳入急救网络管理,同时在3间中心卫生院和偏远卫生院建立起急救网络点。

一般诊疗费统一为10元/次
  
    我县基层医疗机构从去年7月15日起,将一般诊疗费的标准统一为10元/次。据统计,政策实施后的收入与之前门诊业务收入相比,降幅达到18%,切实减低了患者医疗负担。
  
    此外,我县在全市范围内最先开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去年8月17日起,我县基层医疗机构收支全部纳入县财政管理,基层医疗机构每天将所有收入直接汇入县指定的财政专户,由县财政统一管理和支付。
  
    据了解,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是指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药品配送制度、补偿机制5方面进行的综合改革,旨在规范化管理基层医疗机构,使基层医疗机构回归公益,更好地实施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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