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5月15日,龙门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提出,建议招聘义务执法员,对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10至30元罚款,用以培养市民文明习惯,形成常态化管理,并为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打好基础,该建议已提交审核。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何彩萍,副县长刘伟英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何彩萍强调,龙门作为惠州市率先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县区,责任非常重大。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过程不仅仅是对县城环境质量提升的过程,亦是对人文素质提升的过程。各职能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将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列入议事议程;各施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工作;步调一致,服从工作调度,抽调人员须按时到位,集中行动时服从安排;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媒体营造创文氛围。
刘伟英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是现阶段的重点工作,必须思想到位,领导到位,经费到位。其次,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协调联动,共同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环保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进一步规范部门工作和市民行为,加强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做好城乡环境统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