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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家电多为二手货隐患多

转载 2012/07/23 20:11:2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愉悦龙门网 作者:《新龙门〈增刊〉》 158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租住在县城甘南路附近的小李最近遇到一些烦心事,房东给配的一台柜式空调出现了问题,虽然修好了,但房东却要求两人共同承担维修费,小李觉得不合理。相关人士提醒,市民在租房时除了注意有没有家电,还要注意家电的使用年限和质量,在租房合同上确定责任条款。

老旧空调闹罢工

    半年前,小李在甘南路附近租了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电视、洗衣机、空调、热水器等家电齐全。最近天气升温,小李便开了空调图凉快,谁知才用了几天,空调就发出轰轰的声音,不能制冷。于是,他一边联系房东,一边联系空调维修点。空调维修师傅上门检查说是空调主板坏了,需要换新的。由于空调已过了保修期,换主板需要另外付费。这笔费用由谁来出?小李和房东产生了分歧。

    “房东一口咬定空调原来是好的,要求两人共同承担维修费用。”小李则认为,自己入住时空调已经不是新的了,可能以前就存在故障了,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最后双方协商“三七开”,小李出了100多元钱。

“家电齐全”成揽客招牌

    县城西林路的一家房屋中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很多房源里都配备了家电,“如果待租的房子没有配备家电,我们会建议房东买一些。电视、冰箱、洗衣机等一应俱全,这样不仅在出租的时候能谈个好价钱,更能吸引一些上班族来租。

    记者问:“出租屋里的家电都是旧的吗?”其回答说,“新的非常少,一般都是房东自己用过的或购置的二手家电,因为新的还需要加收押金,租房者也不愿意交。租房者为图方便,也一般选择这些家电齐全的出租屋,但很少有租房者关心家电的使用年限,‘能用就行’。”

    “租房的人流动性大,买新的或者太好的也不合适。”房东于女士坦言,她有一套80多平米的房子,原来月租金最多只有400元,现在配备整套家电后,月租金也能达到600元。而她挑选的家电多是自己用过的二手货,折旧后的总费用还不到3000元,因此,不出两年旧家电的成本就赚回来了。

老旧电器有安全隐忧

    从事家电维修的吴师傅表示,家电虽然是一种耐用消费品,但也有使用年限。一般来说,电视机和空调的使用期限是8到10年,洗衣机是12年。如果超过使用年限仍然使用,电器中各种元件老化,不仅耗电量增大,更重要的是还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夏季高温时节,各种家用电器进入高频率运转时期,空调、冰箱、电扇等电器甚至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隐患更加严重。

    “吃一堑,长一智。”小李表示经过这件事情之后,在租房时一定要留个心眼。

    房屋中介的工作人员也表示,房东在出租时要确保家电的质量。如果因为家电本身就损坏而没有及时更换,房东是有责任的。同时,该工作人员提醒租房者,在和房东签订出租合同前,租赁双方应一同到房屋现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将房屋设施清单一一列出、测试并拍照存档。要多关注使用年限,最好能够查看家电的购买发票,必要的款项要在合同里写清楚,避免到时候出了故障说不清。(吴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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