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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 劳动者可举报

转载 2012/08/08 23:21:3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愉悦龙门网 作者:新龙门增刊 294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连日来天气持续高温,走在大街小巷可以感觉到阵阵热浪袭人。但有一群人却依然顶着烈日在工作岗位上忙碌着。他们是否足额拿到了高温补贴?记者调查后发现,不同行业之间,高温补贴的发放情况仍存在差距。

高温补贴每月足额发放

    环卫工人一年365天都要坚守在岗位,对于烈日下工作,他们早已习以为常。草帽、长袖衣服都是他们的必备品,当然还少不了一个装满水的水壶。黄姨是一名环卫工人,她早已习惯高温下工作。黄姨说,县环卫局都会按规定给职工足额发放150元的高温补贴,她已领取了6月份的高温补贴。县环卫局工作人员表示,考虑到一线工人的实际情况,在单位正式干部职工都还没发放高温补贴的情况下,优先保障了200多名临时工的高温补贴。

    每月能够足额领取高温补贴的还有汽运公司的汽车司机刘师傅。他说,高温补贴从6月开始并入工资一起发放,按照往年的经验来看,6至10月共5个月的时间里,他总共能拿到750元的高温补贴。记者发现,尽管汽车内开着空调,但驾驶座温度仍然偏高,刘师傅的额头上已渗满了汗珠。刘师傅告诉记者,最怕就是汽车走在路上突然抛锚,这会让他不得不在30多度的烈日暴晒下检修汽车。

    在某电站从事维修工作的一位师傅告诉记者,公司去年是一次性发放5个月的高温补贴,目前公司还没有发放6月份的补贴,所以不清楚今年的高温补贴是按月发放还是一次性发放。

  个别企业高温补贴发放分档次

    在平陵镇某水泥厂上班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厂里的机电、生产、项目等一线工人在高温天气作业的时间长,可拿到150元/月的高温补贴;安全、环保、质量检查、装运、保安、厨师、清洁等二线工人在高温天气工作的时间相对较短,高温补贴为80元/月;在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由于很少在高温天气下作业,就没有高温补贴。

    尽管头上有太阳伞遮阴,但室外30多度的温度还是让站在某小区门口的保安汗流浃背。当问及高温补贴的事情时,该保安刚开始说有,但问发了多少时,又转口说没有。记者随后再问另一名保安人员,他很明确地答复说,去年就没有收到过高温补贴,今年就不知道。

    在县城某楼盘的工地内,建筑工人正在紧张施工。记者向其中一位低着头在太阳底下干活的工人询问高温补贴的事情时,他摇着头说没听说过。他说,他们几个都来自湖南,平时在高温下工作时,工头都会给他们准备好凉茶和防中暑药。“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就好了,还说什么高温补贴。”该工人苦笑着说。

拒发高温补贴最高罚1万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今年6月22日发文要求,全县各乡镇、区(场)、街道办、县各单位、各企业要按照省《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做好我县的高温补贴发放工作。根据规定,每年6至10月,劳动者从事露天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补贴的,每人每天6.9元。

    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补贴。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未提供清凉饮料的用人单位,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介绍,该局已将发放高温补贴的相关文件下发至各企业,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同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出台了相关的行动方案,劳动监察执法人员将会深入企业检查。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电话(0752)7872250。

(旋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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