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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记者在龙门县养猪场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保护我县生态环境建设和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从即日起,我县严格控制新禽畜养殖场的落户,并做好现有养殖场的清理整治工作。全县各乡镇将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禁养区、限养区、准养区内现有养殖场的调查摸底工作,尤其是禁养区内禁止新购入或转入畜禽,要自行对圈存畜禽进行清空处置,关闭或搬迁养殖场,自行拆除养殖场内建筑物,禁止新建、扩建养殖设施。
“我们所做的每项工作都必须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任。不能因为发展养猪业就牺牲自然生态环境、污染区域和流域环境,影响老百姓生产生活上的切身利益。”副县长谢月明要求,各乡镇要切实提高对大型养猪场污染治理的认识,加大治理力度。同时要利用新闻媒体以及群众的社会力量曝光举报养猪场的污染行为,并且以群众反映意见大的养猪场作为重点整治对象,以抓好这批养猪场的搬迁或关停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带动禁养区养殖污染治理。与此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疫病控制,加强基础免疫工作和疫情监测报告,强化屠宰环节及“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监管。
会上,县畜牧兽医渔业局负责人汇报了我县养猪场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