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日前,《惠州市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全市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可获每人每月100元的生活补助。
根据该《办法》,从今年10月起,户籍在惠州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的残疾人和无经济收入的一级残疾人,均可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残联申请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而且该生活补助不纳入低保、低收入家庭收入。
我镇迅速开展此项惠民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工作的副镇长刘德明主持召开了包村组长和资料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部署各村做好登记、审核和公示等工作,确保这项惠民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刘德明强调,各村要认真抓好《办法》的实施,在限期内扎实做好贫困残疾人的登记、审核和公示,确保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及时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