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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的《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文件,工商部门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注册登记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接到通知后,县工商局迅速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登记窗口和各工商所注册登记大厅进行免征注册登记费信息公示,窗口工作人员也向前来咨询办证业务的申请人积极宣传工商部门最新政策。县工商局信息中心则协助做好本地系统更新前后数据备份、检查测试等相关工作,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对1月1日之前已发送非税系统但未缴费的业务由注册登记人员在业务信息系统中使用“收费管理业务-收费-代扣代收-取消缴款通知书”功能自行取消收费。
工商部门落实免征企业注册登记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有效降低了申请人的注册登记成本,提高了投资者的创业积极性,促进了市场准入环境的进一步优化,有利于推动全县市场准入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