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新增43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转载
于 03-07 15:0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愉悦龙门网
作者:新龙门增刊
1642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近日,记者从县文化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的历史文物保护工作,全县新增“子轩范公祠”等43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我县还着手进行舞火狗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和鹤湖围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等工作。
“我们在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时,做到了人性化处理,让该项工作开展起来更有实际操作性。”县博物馆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时,文物普查工作人员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现场勘察,然后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划出保护范围。在划定保护范围时分了重点保护范围、一般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3个内容,依据文物保护的重要程度进行了分类保护。
据了解,我县已有7处文物保护单位(其中5处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加上新增的43处,目前全县共有50处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据县博物馆负责人介绍,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划定,有利于历史文物的保护,可防止人为因素给文物造成破坏,也为下来执法人员的执法提供依据。
2012年,在县文化部门的努力下,我县永汉镇鹤湖围村、龙华镇功武村被列为广东历史文化名村,有效配合了惠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县博物馆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县已着手鹤湖围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舞火狗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和虎头花灯申报省级非遗项目工作。
“下一步我们文化部门将做好不可移动文物点的登记、申报及保护工作。”县文化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县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共登记177个不可移动文物点,其中新发现113处,三洞社稷坛、三洞窑址入选广东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百大新发现,普查成果中21处不可移动文物被列为龙门县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旋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