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两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惠州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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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3/05/31 18:52:4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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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愉悦龙门网
作者:龙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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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两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惠州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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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头花灯
瑶族少女成年礼
从龙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获悉,经过惠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的评审,并经十一届28次惠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我县申报的传统美术《虎头花灯》和民俗《瑶族少女成年礼》两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惠州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已于2013年4月28日由惠州市人民政府公布。
据了解,传统美术《虎头花灯》流传于龙门县永汉镇鹤湖虎头村,它属于鹤湖虎头村的独门绝活,盛于清朝,至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每年从正月初三到正月十二,村民们就会聚集一起做花灯,虎头花灯优雅脱俗,别具风韵,具有非常浓厚乡土气息。每年都有不少本地和外地村民前来订做花灯。民俗《瑶族少女成年礼》是源自于有300多年历史的蓝田瑶族乡。瑶族少女成年礼是龙门蓝田瑶族民族的传统习俗。相传,先祖靠狗奶养大,要瑶民永记狗是“再生之母”的恩德,规定每年农历八月十五晚上举行成年礼活动,是我市我省乃至全国罕见的独具特色的民族习俗。
现龙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已把这两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向省申报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