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县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传达省、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我县开展资料年报工作的注意事项,并对该项工作作了培训指导。副县长胡雪平参加会议并作讲话。
据了解,地方志资料年报是在地方志书编篡要求的基础上,按年度全面搜集、整理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发展情况的资料,内容包括行业(事业)主体资料、大事记资料、人物资料、专题资料、图片音像报表资料及附录资料。
由于《龙门县志》下限年为2000年,全县资料年报从2001年开始报送,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3年报送2012年的资料;第二阶段,2014年、2005年分别在报送上一年资料的同时,还要报送2001~2006年、2007~2011年的资料;第三阶段,2016年起,逐年报送上一年资料。
“修志就是修历史。”会上胡雪平指出,开展资料年报工作,不仅是实施省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还是保证地方志书记述全面准确的重要措施,更是增强我县文化“软实力”的实际行动。 各级各单位要明确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的任务与目的,认真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按时按质圆满完成我县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任务。
会上,县志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就资料年报的编写向与会人员作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