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2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我县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督促加强我县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提高公民身体素质,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协调发展。
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贝夫以及县体育局、科教局等相关负责人陪同下,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蓝田乡民族小学、蓝田中学、县体育馆等地实地查看群众以及青少年体育活动场所的规划和建设情况,并进行了座谈,了解我县在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检查组认为,我县在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过程中,能充分结合自身实际,为群众和青少年创造各种条件和场所开展健身活动。特别是把足球运动项目引进青少年课堂,以足球运动带动龙门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健身运动的做法是一大亮点,带动提升公民体质。针对我县提出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所需资金及器材短缺问题,检查组表示将会向常委会反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