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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上午,龙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组织召开了龙门县生产加工花生油小作坊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全县共有45家花生油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房生对我县花生油小作坊为县域农业经济的发展,传承传统特色农产品、满足人民群众的日常消费需求所作的贡献作了充分的肯定。在分析我县花生油小作坊的现状和产品质量状况时,他指出,我县现有的花生油小作坊生产规模较小、生产工艺简单、生产设备简陋、生产场所卫生条件较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较为淡薄。他要求花生油小作坊业主通过这次会议,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落实整改,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要做到诚信守法经营,用道德标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我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何子雄就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向与会的花生油小作坊业主进行了宣贯,重点讲解了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责任与刑事责任的相关知识。
县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负责人深入分析了我县花生油产品质量问题形成的原因,并提出了解决的办法,要求花生油小作坊从原材料质量、贮存、生产加工器具和生产加工场所的清洁卫生等方面进行把关,完善进销台帐,规范标签标识,同时根据我县花生油小作坊的实际情况制订《龙门县花生油小作坊质量安全基本操作指引》,进一步保障我县花生油产品的质量安全。
通过该次会议,进一步增强了我县花生油小作坊业主的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规范我县花生油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促进我县花生油产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