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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报告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可以说,中央纪委对全国纪检监察机关今后的工作方向指出了一条十分清晰的路径,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
杂务缠身让纪检监察机关荒废自己的“责任田”
由于历史、体制的原因,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曾经出现偏差,被一些部门当做推动落实工作的有力工具。过多地涉及各种具体的行政事务,使本是监督部门的纪检监察机关渐渐弱化职能,陷入各种具体的业务性、技术性工作中难于脱身;甚至出现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审批具体行政事项的乱象。这些行为,严重消耗纪检监察干部的时间和精力,影响了纪检监察中心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纪检监察机关主次不分甚至本末倒置,致使该检查的工作抽不出时间检查,该查处的案件抽不出人手查处,荒废了自己的“责任田”。如农村“三资”清理本是农业、国土、财政等职能部门的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却充当 “大包大揽”的角色,造成严重越位;新建楼堂馆所审批应是发改部门的工作,但实际操作中却频频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先行审核把关,出现错位现象,等等。
改变以往同执法部门并肩工作甚至牵头开展工作的做法
这些现象的发生固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归根结底是一些部门负责人缺乏责任担当意识,惧坚畏难,庸政惰政;为自己可能出现的失职渎职或腐败问题铺好“后路”。还有纪检监察机关自身主业意识不强、站位不准等原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深刻领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三转”契机,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伟大事业中去。
一是把握时机,加强宣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敏感性,乘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东风,牢牢把握“三转”机遇,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加大“三转”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实现各级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职能正确认识的回归。
二是理清主业,突出主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突出主责,逐步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聚精会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下一步要选好时机,逐步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公务用车改革、农村“三资”清理等工作交还主责部门;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亦不再参与本单位其他业务分工。
三是强化职能,落实“三转”。今后要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适时转变监督方式,变参与执法为监督执法。要改变以往同执法部门并肩工作甚至牵头开展工作的做法,不再直接面对执法对象,而是突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不再参与事前、事中的监督检查,而是突出对事后结果的监督检查;不再提出一般性意见建议,而是突出对违纪案件进行查处和问责追究。
(作者单位:龙门县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