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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您好!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是县委、县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改变县城面貌、改善人居环境、提升龙门形象的重大举措。今年是我县创建文明县城的冲刺年,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以主人翁姿态,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为此,让我们共同倡议:
1.要从我做起,自觉遵守市民行为规范,讲文明语,走文明路,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2.要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马路,不闯红灯,在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车。
3.要加强对子女的思想道德教育、法制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教育子女增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并提高自救自护的能力。
4.要教育子女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随便与陌生人打交道,不私自外出和夜不归宿。
5.要教育子女坚决抵制社会不良风气侵蚀,禁止他们进入网吧、游戏机室、营业性歌舞厅、台球室等未成年人不适宜的娱乐性场所,不到那些非法集会场所参加活动;在家上网时,不登录、不浏览内容不健康的网站,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不吸毒,不赌博,不吸烟,不喝酒,不参与帮派及暴力事件,做一个讲文明、有道德的好少年。
6.要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严禁驾驶机动车辆和乘坐无牌、无证或报废的车辆和船只。
7.要教育子女注意防拐、防骗、防火、防雷、防洪、防山体滑坡、防触电、防食物中毒,不参加任何有危险的活动。
8.要教育并禁止子女私自或结伴到池、潭、塘、溪、河、水库等蓄水区附近玩耍和游泳。
9.要教育子女加强身体锻炼,增强体质,并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和“三无”( 无产品名称、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
10.不占用道路从事餐饮、售货或其他经营活动;
11.在买菜、购物时,不光顾市场外乱摆乱卖的店铺和摊档;
12.不要乱扔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牵乱挂物品或擅自设置广告牌匾,更不要乱贴乱画“野广告”、“牛皮癣”。
各位家长,创建文明县城是一项幸福工程,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告别不文明、不卫生行为,为孩子、家庭做好表率作用,共同创造龙门美好明天!请您配合学校的安全教育,切实依法行使法律监护人的责任,履行家庭教育的重要职责,教育子女重视安全,珍惜生命,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最后,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学业有成!祝您合家平安、幸福!
龙门县科技教育局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