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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转载 龙门视窗2014/10/09 17:33:1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惠州日报 作者:龙门视窗 257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加强龙门县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管理,引入竞争机制,方便参保人购药就医,提高龙门县定点机构的服务水平,根据惠市人社函(2014)280号的相关规定,决定新增一批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作为龙门县新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现将拟新增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进行公示。

1、龙门县来就好大药房;

2、龙门县龙城镇仁和堂药店;

3、龙门县汇都药品商行;

4、龙门县同仁药店;

5、龙门县泰康药行总店;

6、龙门县泰康药行五门市;

7、惠州市大参林药店龙门太平新分店;

8、惠州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龙门西林分店;

9、惠州市爱心大药房有限公司龙门谷行街分店;

10、惠州市爱心大药房有限公司太平分店;

11、龙门县德信大药房;

12、龙门县平陵镇爱心大药房;

13、龙门县平陵镇易康大药行;

14、平陵镇大新药店;

15、龙门县龙潭镇康弘大药房;

16、龙门县永汉镇泰康药店;

17、龙门县永汉镇爱心大药房;

18、龙门县龙江镇福康大药房;

19、龙门县龙华镇沙迳惠宁药店;

20、龙门县沙迳永生药店。

公示期自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0月17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拟定的定点零售药店有异议的,可向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股反映,电话:7872246。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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