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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时报讯 记者蔡伟健 通讯员潘子璐 曾素红 医生在开药单时漏写注射量单位,护士因而错把单位毫克当成克,导致一老农药物中毒。老农经治疗后出现疑似后遗症,要求卫生院赔偿10万元,遭院方拒绝。经龙门县人民法院调解,院方一次性赔偿4万元给老农。
老谭年逾六旬,是龙门当地的农民。2013年2月14日因肠胃不适到龙门县某卫生院治疗,在治疗期间注射一种药物后出现不适。据了解,造成老谭身体不适的原因系该卫生院医生在写处方时,将阿托品(药物名)药物注射量漏写单位毫克,而护士则主观上认为阿托品药物注射量的单位为克,因此导致老谭注射过量的阿托品,引起中毒。
老谭经治疗一段时间后,身体仍然不适,经常出现头晕、心跳加速等症状。老谭家人认为,老谭的不适系阿托品中毒后遗症,向该卫生院索赔10万元。而院方则称在查找相关资料后没发现有阿托品中毒后遗症的病症,只能赔偿2万元。
事件发生后,龙门法院龙潭镇司法惠民工作站迅速介入调解。在经过长达2小时的调解后,双方终于协商一致。该卫生院同意一次性赔偿4万元给老谭,并承担患者在中毒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