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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获评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级)

转载 龙门视窗2015/03/05 20:11:1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惠州日报 作者:龙门视窗 215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本报讯 (记者黄宇翔 通讯员郭文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日前在北京召开,龙门县荣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级)”称号。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洪代表该县赴京参加表彰大会并领奖。

据悉,龙门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过程中,切实抓好6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注重宣传,全面动员,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三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四是推进创文“九大工程”,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创新督查考评机制,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六是文化引领乡风,创建文明村镇,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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