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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全市全面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或纳进水费

转载 龙门视窗2015/05/06 23:31:2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惠州日报 作者:龙门视窗 163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本报讯 (记者黄秀霞)昨日,记者从市环卫局了解到,《惠州市全面开展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实施方案》日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方案》,今年7月底前,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仲恺高新区全部乡镇建成区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50%以上乡镇建成区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达80%。

  生活垃圾处理费或纳入水费代征

  《方案》指出,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各县(区)和乡镇建成区加快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费用收取可纳入当地水费代征,提高收缴率,降低收缴成本。

  同时,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费用保障机制。按照事权与支出相适应原则,建立市、县(区)财政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根据各县(区)对农村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等各个环节的费用测算和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情况,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费用不足部分纳入财政保障。

  根据《方案》,今年7月底前,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仲恺高新区全部乡镇建成区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50%以上乡镇建成区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达80%。2016年全市乡镇建成区全面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达90%以上。

  今年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

  《方案》提出,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2015年度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8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达20%以上,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其中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仲恺高新区达到90%以上,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达到60%以上)。

  根据《方案》,2015年6月30日前,博罗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并投入使用;2015年底前,龙门垃圾综合处理场、惠阳垃圾焚烧处理厂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5年底前,惠东垃圾焚烧处理厂动工建设。

  《方案》还提出,推行市场化方式开展农村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户收集、自分类、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村庄推行上门或定点收集农户生活垃圾,以“县(区)统筹镇,镇统筹村”为原则开展农村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农村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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